会计知识窗 · 会计知识与实务备考平台
备考资讯
资料中心
网站地图
知
会计知识窗
蓝白知识学习平台
题目
资料
资讯
搜索
登录
注册
首页
题库大全
题库练习
智能组卷
模拟考试
历年真题
试卷大全
考试资讯
学习资料
首页
题库大全
题目详情
下列哪些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例外情形?
A.
纯获利益的合同
B.
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C.
因欺诈订立的合同
D.
因胁迫订立的合同
优质解答
答案
AB
解析
纯获利益的合同和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例外情形,无需追认。欺诈、胁迫导致的合同属于可撤销或无效类型。
查看答案和解析
支付 ¥9.90 即可查看此题答案和详细解析
立即支付
科目:经济法
题型:多选题
难度:中等
来源:AI生成
上一题
下一题